对于上海企业而言,雇佣中国籍员工的总人力资源成本远高于其名义工资。
企业除支付工资外,必须额外承担约占月薪35%-40%的强制性法定支出,该比例以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(受上海市缴费基数上下限限制)。这部分支出包括养老保险(单位缴16%)、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(单位缴10%)、失业保险(0.5%)、工伤保险(按行业风险0.16%-1.52%)以及住房公积金(单位缴5%-7%)。
此外,企业通常还需承担招聘、培训等管理费用,并可能提供年终奖、餐补、交通补贴等福利。综合来看,企业为一名员工支付的总成本通常达到其月均货币工资的1.4至1.6倍,具体比例取决于员工的实际薪资水平及企业的福利政策